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6    浏览次数: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河南省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专项工作方案

  为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构建自主创新体系,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争创科技新优势,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创新发展、集聚发展和开放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统筹科技创新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产业集聚区为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自主创新专项,加快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着力建设一批重大项目,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产业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工作目标

  到2013年年底,力争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7500亿元,同比增长25%以上,增加值达到1700亿元;力争新增省级以上研发中心、创新平台200个以上,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100项;培育生物医药、新型合金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20个左右,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集群3—5个。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创新驱动,争创科技优势。围绕我省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主攻方向,以重大科技专项和创新能力建设为抓手,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和技术创新驱动,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1.实施传统产业技术创新工程。以改造提升化工、有色、钢铁、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为主攻方向,实施75个重大科技专项和自主创新专项,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努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带动企业降本增效、技术改造、拉长产业链条、发展高端产品,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2013年重点在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焦炉煤气制乙炔、低温低电压铝电解、450千安培以上电解槽、轨道交通用高端铝材、铝冶炼综合节能与短流程连铸连轧、冷轧硅钢等领域,启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自主创新专项,突破100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知识产权局负责落实)

  2.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围绕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市场潜力巨大的科技成果加速实现产业化。加快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建设,积极推动骨干企业与中科院战略合作,促进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我省有效转化。2013年重点在具有比较优势的新型功能材料、创新药物、高效节能装备、智能终端、物联网、动力电池等领域,实施500个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知识产权局负责落实)

  3.实施产业联盟创新发展工程。充分发挥现有14家产业创新联盟牵头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联盟由开展单一的联合技术攻关向关键共性技术标准体系制定、产业链资源配套、新产品市场开发等多元化合作共享的模式转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创新、互利共赢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2013年重点在现代农业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组建4家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4.实施创新能力培育工程。以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集群为目标,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快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创新要素集聚,持续提升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2013年重点在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现代中药、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领域,新建国家级创新平台20家、省级创新平台180家。在重点产业领域优选200家左右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发展势头较好的科技型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培育工作。依托产业集聚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重点建设60个产学研共建创新平台,支撑产业聚集区主导产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地税局、质监局、郑州海关负责落实)

  5.推进高新区二次创业和升级。研究制定我省促进高新区发展意见,引导创新资源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向高新区集聚,加快高新区二次创业和产业升级,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发展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2013年重点在信阳、郑州、商丘等地建设10家左右省级高新区,鼓励省级以上高新区建设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二)建设重大项目,壮大产业规模。以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突破口,力争在生物医药、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功能材料、生物质能、风电装备、新型电池、智能终端等领域培育形成一批产业集群,重点推进700个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400亿元,其中2012年第四季度完成投资200亿元,2013年完成投资1200亿元。(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金融办,有关市政府负责落实)

  1.生物产业。以提升新药研发能力和产业化规模为重点,加快建设华兰生物公司年产1000万人份治疗性乙肝等系列疫苗、安图绿科公司自动化免疫微生物体外诊断系统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辅仁药业集团年产4亿支冻干粉针产业化、普莱柯公司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等重大项目,在生物技术药物、现代中药、化学创新药、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发一批新产品,培育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等特色产业集群。

  2.新材料产业。以提高制品能力、提升产品品级、增加新品种为重点,加快实施旭飞光电公司液晶玻璃基板、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高效精密超硬材料制品制造基地、思可达公司聚光太阳能电池光学玻璃产业化、七二五研究所ITO(钠米锢锡金属氧化物)靶材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河南科电公司T700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等重大项目,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培育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功能材料等特色产业集群。

  3.新能源产业。以提升关键材料和核心零部件制造能力为重点,加快建设河南天冠集团年产3万吨纤维乙醇和100万吨纤维乙醇配套用酶工程、豫广重工公司年产2000套风电机组部件等重大项目,加快纤维乙醇产业化,提高风电设备配套能力,培育有较强竞争力的生物质能、风电装备产业集群。

  4.新能源汽车产业。以完善动力电池产业链为重点,推动实施中航锂电公司大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多氟多集团年产1亿安时动力锂电池和5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许继集团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站等重大项目,发展高比容量、安全可靠的动力电池产品,培育动力电池产业集群。

  (三)推动富士康集团项目建设,扩大发展亮点。

  1.郑州富士康集团项目。继续扩大校企合作,强力有序推进员工招募工作,确保完成人力资源招募任务,保障富士康集团手机生产用工需求。2012年第四季度郑州科技园建成80条iphone5手机生产线,新增产量超过4000万部,力争实现全年9200万部生产目标,2013年力争生产1.5亿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郑州海关,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2.全省富士康集团合作项目。落实各地与富士康集团签订的合作协议,按照积极合作、协同推进、扩大效应、不断延伸的原则,重点推动济源市手机机构件、南阳市投影仪及LED(发光二极管)、周口市西华县校企合作等项目进一步扩大产能,加快推进鹤壁市镁合金项目建设,力争2012年启动洛阳市机器人及自动化、新乡市3C电池生产基地、开封市液晶电视及白色家电等项目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济源、南阳、周口、鹤壁、洛阳、新乡、开封等市政府负责落实)

  3.富士康集团后续战略合作项目。围绕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加快与富士康集团对接机械、材料、光电、电子、汽车电子、生物医药等产业园区,尽快编制完成专项规划,明确各产业园发展重点,确定招商目标企业。尽快启动模组化精密机械市集、6代液晶面板模组生产线、年产2亿部自主品牌手机生产线等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郑州、开封等市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大招商力度,增强发展活力。

  1.突出抓好产业集群招商。抓住国际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机遇,以智能终端、新型显示、生物医药等领域为重点,以产业集聚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为载体,梳理招商图谱,摸清产业配套情况和行业龙头企业,把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以及大型央企作为主要目标,着力引进一批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性强的龙头型、集群型项目。(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有关市政府负责落实)

  2.扩大科技开放合作。通过引进技术成果、与省外创新力量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快提升我省各类创新主体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促进我省扩大科技开放合作。重点实施100项与我省产业发展密切、创新能力提升作用明显、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对外合作项目,推动30个对外合作平台建设。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抢抓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机遇,兼并拥有专利的国外创新型企业,掌控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省科技厅、商务厅、知识产权局、科学院、农科院负责落实)

  3.举办专题招商活动。积极推动我省企业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主动开展专题招商和项目洽谈对接,2012年重点利用我省在韩国、广州(珠三角)、北京(京津冀)举办的经贸洽谈会和区域性承接转移对接活动,2013年重点利用我省举办的第八届中博会、港澳经贸交流洽谈会等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大力开展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效率。(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五)建设示范园区,培育产业集群。

  1.加快示范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推动全省1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按照确定的主导产业链图谱加快发展,推动七二五研究所等新厂区尽快投入使用,扩大富士康集团、仕佳光子集团、国药集团等企业投资规模,吸引配套和关联企业入园,培育发展智能终端、信息服务、生物医药、新型合金材料、光伏、碳纤维、智能电网装备等特色产业集群。力争16个省级示范园区2012年完成投资33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600亿元;2013年完成投资45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0亿元,培育20个特色产业集群,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3—5个。(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有关市政府负责落实)

  2.推动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智能终端、生物医药、新型合金材料等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的发展,有序建设示范园区科研、生产、仓储物流等功能区,以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为目标,加快华兰生物公司研发中试基地、许继集团总部科技研发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推动示范园区加快发展步伐,力争16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2012年总建成面积突破50平方公里,2013年总建成面积达到65平方公里以上。(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有关市政府负责落实)

  3.启动建设第二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根据各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规划情况,2013年重点在新型功能材料、新型合金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新建省级示范园区5个左右。(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有关市政府负责落实)

  4.制定扶持示范园区发展的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发展的意见,优先保障示范园区的土地、能源、环境容量等,优先在示范园区布局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动壮大主导产业规模,形成特色产业集群。(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商务厅、能源局负责落实)

  四、加强保障支撑,优化发展环境

  (一)拓宽融资渠道。统筹安排资金,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支持,提前安排2013年工业结构调整、高技术产业化、自主创新等专项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增加省级财政对国家及省级研发中心的投入。发挥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省内企业与境内外机构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2012年争取秉鸿生物、惠通高创新材料、森德瑞沁源高端装备、华祺节能环保4只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完成工商注册,开始投资运营,2013年争取新增2只基金列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加强银企对接,鼓励银行增加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的信贷投放。建立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中小企业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省财政给予发行费补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河南证监局、银监局负责落实)

  (二)扩大市场应用。结合实施富士康集团屏杆计划,在郑州、洛阳、南阳等有条件的市开展半导体照明和智慧城市示范。扩大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CMMB(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等数字视听增值业务覆盖范围。推进光热应用,力争光热利用面积2012年达到800万平方米,2013年达到950万平方米。加快生物质能示范省建设,推进纤维乙醇产业化,力争纤维乙醇产量2012年达到3000吨,2013年达到2.5万吨。推进风电示范项目建设,力争风电装机2012年达到30万千瓦,2013年达到50万千瓦。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工作,2013年在郑州和新乡等市投入100辆电动客车和1000辆纯电动轿车开展示范运营。支持智能手机、液晶玻璃基板、诊断试剂、酶制剂、特种玻璃等技术和市场成熟、需求量大、认可度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加强产销对接,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支持动力锂离子电池、微型投影机等处于技术初创期、市场培育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开展应用示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卫生厅、公安厅、广电局、通信管理局、能源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

  (三)优先保障土地及环境容量。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审批“绿色”通道,随到随办,限时办结;实行督办制度,由省国土资源厅督办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用地事项,限时解决;综合运用国家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有关土地政策,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用地指标,全力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支增量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高环评技术评估、总量核定、审批等环节的工作效率。(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负责落实)

  (四)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省内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对接机制,支持包括地铁、轻轨、机场、路桥等重点工程以及节电、节水等环保示范项目在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选购和使用本省产品。在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以及河南省医保药品目录补充药品遴选、调整增补时,优先考虑本省骨干企业和产品。逐步将创新药物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范围,支持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价格合理的化学创新药物、生物技术药物、现代中药及新型生物工程材料等省内生物医药产品纳入新农合药品目录。推动省内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省财政厅、卫生厅、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民航办负责落实)

  (五)优化创新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自主创新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产业聚集区产学研共建创新平台建设。选择郑州等5个国家高新区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试点。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推动核心技术专利化和标准化。采取先启动实施、后财政补助方式,推动重大科技专项、自主创新专项和创新能力项目实施。(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国税局、地税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落实)

  (六)推动光伏产业解困。一是加快启动省内光伏市场。支持我省光伏组件骨干企业争取国家金太阳工程项目。实施“光电惠豫”工程,对我省使用省内重点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产品建设的光伏项目,省财政按装机容量给予4元/瓦补助,所在市、县(市、区)财政按装机容量给予2元/瓦补助。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在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医院、学校、商场、住宅小区、种植业大棚、养殖业圈棚顶等投资建设集中连片的用户侧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荒山荒坡建设集中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力争光伏发电装机2012年达到6万千瓦,2013年达到20万千瓦。二是拓宽国际市场。鼓励引导骨干企业积极研究欧美等光伏市场大国投资政策,通过投资合营、并购等方式,走出国门,以充分利用全球资源,使产品靠近终端消费市场,规避国际贸易风险。三是推进产业垂直一体化整合。发挥省光伏产业联盟的作用,加强行业协作和供应链对接,积极引导我省龙头企业采用煤—电—氯碱—硅—电池片—组件—示范应用垂直一体化联营的模式,对我省产业进行整合,盘活资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能源局负责落实)

  (七)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育。充分发挥高校培养人才的高地作用、中职学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阵地作用,联合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和社会知名培训机构,加快培养一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的中、高级技能型人才。在省科学院、农科院、社科院试行省特聘研究员制度,设立特聘研究员岗位,对上述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特设岗位制度,不受单位编制、事业单位岗位限制。力争2013年引进5000人次左右海外专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科学院、农科院、社科院负责落实)

  (八)建立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和考核制度。研究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计工作,逐步建立导向明确、指标科学、责任落实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考核制度。(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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