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4〕5号)要求,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组织编制了《湖南省培育扶持10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做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与申报工作。
一、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的申报
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财政、农业、林业、畜牧水产部门,经实地考察和论证后,编制《湖南省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申报书》(对照申报条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县级人民政府文件分别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纸质材料每个部门各送3份,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电子文档请在2014年6月23日前上报。
二、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的申报
按产业归口,由县级农业、林业、畜牧水产、财政等部门组织遴选,编写《湖南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申报书》(对照申报条件和建设标准附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市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财政局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市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申请认定。纸质材料每个部门各送3份,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同时报电子文档)。
三、材料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规性负责。相关数据无逻辑错误,现实数据与统计部门数据一致,目标数据合理可行,并作为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的依据。发现上报材料不实的取消申报资格,并相应核减下一年度相关项目资金。
四、联系方式。
省农业厅计财处 尹剑德,电话:0731-89908717,电子信箱:y5559981@126.com;
省林业厅计财处 兰支远,电话:0731-85550766,电子信箱:林业局域网;
省财政厅农业处 张宇蕊,电话:0731-85165335;
王君,电话:0731-85165171,电子邮箱:省财政厅内部邮件系统邮箱。
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林业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6月5日
湖南省培育扶持10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方案
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林业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5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4〕5号)精神,从2014年起,在全省创建10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为确保“千园”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一批规划布局合理、要素有效聚集、产业体系健全、科技含量较高、物质装备先进、运行管理机制灵活、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使现代农业产业园成为我省现代农业的展示窗口,机制创新的试验基地,农业技术的孵化中心。
(二)建设方式。按照“省级制定建设标准,县级政府引导经营主体自主创建,财政奖补结合”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在全省范围内创建10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包括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100个、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900个。
二、基本条件与申报程序
(一)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
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是指以现代经营形式组织建设,产业优势明显、产业布局合理、三次产业联动、要素高度聚集、科技支撑强劲、物质装备先进、运行机制灵活、综合效益显著的农业综合园区。
1.基本条件
(1)政府重视。县级政府制定了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创建规划,出台了创建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相关政策措施,整合落实财政资金。
(2)主导产业明确。按照《湖南省“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湖南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要求,县级政府立足区域优势和产业优势,从优质稻、油茶、蔬菜、生猪、茶叶5大优势产业中,明确一个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主导产业。
(3)建设规模适度。园区面积一般不低于2万亩,其中核心区不低于规划面积的30%。
(4)三次产业联动。园区内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功能分区配套,原则上有1家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率达到70%以上,商品率达到90%以上。
(5)生产要素聚集。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有效聚集。园区农田基础设施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水、电、路、通讯等公共设施配套,农资供应、技术服务、农机作业、病虫防治(疫病防控)、加工营销等服务体系健全。
(6)经营机制灵活。生产组织方式先进,初步形成多元规模经营主体共同发展的格局。园区内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具有一定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例较高。
(7)生态环境较好。农产品产地环境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全面推广清洁生产,畜禽粪污实行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达标排放。
(8)产品优质安全。农产品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具有较严格的质量监测和质量安全检测手段,无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至少有1-2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具体建设标准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