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1    浏览次数:5

各州、市工信委,有关企业(集团):

  为推动我省技术创新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2014年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和20个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27号)中“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完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20个”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第十七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为做好本年度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除符合《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1号)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通过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二)2013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500万元或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

  (三)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20人;

  (四)2013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二、申报重点

  (一)按照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电子信息及光电子、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以及建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推荐。

  (二)优先推荐相关行业大中型工业企业中的龙头骨干企业,包括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集团)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龙头企业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

  三、申报要求

  (一)各州、市工信委、有关企业(集团)要认真组织企业编写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基础数据、有关附件和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按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遴选、排序后正式行文上报。

  (二)申报企业应编制《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填报《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有关数据一律采用企业2013年度实际发生数),并按《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及附件清单》(见附件3)的先后顺序、用A4纸双面打(复)印和装订。对不符合要求的上报材料,我委将不予受理。

  (三)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的电子版于2014年5月30日前报我委技术创新处。

  联 系 人:段晓岗   杨腾云

  电    话:0871-63517564、63515791

  传    真:0871-63512985

  电子邮件:yty414@163.com

  附件:1、《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及附件清单》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4年4月3日

  附件1

  《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编写提纲)

  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2、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3、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2、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附企业及技术中心组织架构图),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经费列入企业预算与落实情况。

  4、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5、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

  6、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

  7、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三、州、市工信委等有关部门推荐意见(中央在滇企业、省属企业可不提供)

  附件2

  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术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术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件

 

企业网址

 

报告年度

2013年

序号

定量数据名称

单位

数据值

1

企业营业收入总额

万元

 

2

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

 

3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

 

2012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

 

4

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

万元

 

5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

 

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支出额

万元

 

2012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

 

6

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

 

         其中: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

 

    其中:对外合作项目数

 

7

新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8

新产品销售利润

万元

 

9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10

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万美元

 

11

企业职工总数

 

12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13

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

 

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14

技术中心职工人数

 

15

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

万元

 

16

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17

技术中心高级职称人数

 

技术中心中级职称人数

 

18

技术中心专家人数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含在站博士后)

 

19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人月

 

20

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

 

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

 

21

通过本省、国家以及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与检测机构数

 

22

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23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24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其中: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25

最近三年企业主持和参与制定的技术标准数

 

26

获国家以及本省各级政府科技奖励项目数

 

27

企业拥有的国家驰名商标以及国家和省名牌产品数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州市工信委(经委)等有关部门审核意见(公章):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B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2)。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填报后提交。

  2、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3、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科技活动表(B107-1、B107-2)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4、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对外合作项目、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发明专利、参与制定的标准、国家认证实验室、驰名商标、国家和省名牌产品、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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