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2-07-05    浏览次数: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鲁政办发〔2012〕2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提升我省农业现代化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是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道路的重要载体,是逐步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及展示和推广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发展成果的良好平台,是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重大举措,对示范和引领现代农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以示范区建设为突破口,创造经验,积极探索,进一步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技进步和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质量安全和生态环保为重点,着眼全省现有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区位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选择一批示范带动效应显著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提升我省农业现代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按照“分步实施、梯次推进”的原则,力争用5年时间,建成覆盖不同产业类型、不同地域特色、不同发展层次的较为完善的现代农业示范体系。争取到“十二五”末,全省建成30个左右的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通过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使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村生态环保水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农产品产量稳步增长,农民增收步伐持续加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发展。

  三、突出工作重点,准确把握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正确方向

  (一)进一步增强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首要任务,统筹协调好主要农产品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系,大规模建设高产稳产标准粮田,大范围推进大宗农产品高产创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和水产健康养殖。突出粮食、棉花、油料、畜牧、水产、果菜等优势农产品生产,认真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种植面积,大力提高农产品和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和附加值,切实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产业安全。

  (二)进一步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认真落实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总体要求,着力推动结构调整向高层次发展,大幅度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持续提升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高度重视品牌培育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积极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驰名商标和名牌农产品,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扩大品牌农产品生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发挥好品牌对农业效益的提升和拉动作用。大力发展节约型和生态循环农业,提高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实现农业的低碳、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断提高农业附加值。

  (三)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按照“提升优势产业、发展特色产业、拓展新兴产业”的思路,加快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农业产业体系框架。根据资源优势,不断调整优化示范区产业布局,促进优势产品、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和有效集聚,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专业化生产区和经济隆起带。进一步做大做强粮、棉、油、菜、果等我省传统优势产业,不断提升优势产业的发展质量、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因地制宜地发展茶叶、中药材、食用菌、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进一步突出特色,提升规模、档次和效益。积极拓展农业的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新型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努力拓展农业发展空间。

  (四)进一步提升科技装备水平。大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快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项目合作,使示范区成为产学研、农科教结合的示范基地,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基地,成为高科技农业人才创业的孵化基地。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尽快实现产业技术体系覆盖全部主要农产品的目标。切实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农业企业在技术开发、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配备和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良种统供、肥料统配统施以及机械化耕种收获,大力提升农业科技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区的技术集成、设施装备先进、组织管理高效的优势,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培训等方式,对示范区内的农民和服务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多层次、经常性的文化、科技、管理知识培训,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培育新型农民的基地,尽快形成一支具有专业技能、懂经营、会管理的职业农民队伍和适应示范区管理服务要求的人才队伍。

  (五)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业基础条件,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尽快形成功能齐全、长效管护的农村水利工程体系。加快研究和推广适合当地特点的各种节水灌溉措施、节约用水技术和耐旱节水品种,全面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始终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按照“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积极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不断提升农机档次、丰富农机种类、提高配套水平,促进农机农艺结合,加快提升农机化水平,发挥好农业机械化在推动农业现代化中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技术融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农业。加大农业信息技术研发推广力度,加快传感、通讯、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步伐,大力发展智能农业、精准农业。

  (六)进一步增强体制机制创新能力。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现代农业经营管理途径和模式,不断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积极发展多层次的农民联合与合作,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跨越发展,不断壮大龙头企业总体规模,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切实强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强化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激发公共服务的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从事农村各类经营性服务活动,不断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推动建立合理完善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切实加大对农村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小额信贷的支持力度,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四、选准着力点和突破口,精心打造现代农业发展新亮点和增长极

  (一)示范园建设工程。立足资源优势及产业布局,按照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农业在经济、生态、文化等方面的多种功能,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生产示范、加工流通、科普展示、旅游观光、餐饮服务、休闲体验、文化传承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健康渔业养殖示范园、规模化畜禽养殖示范园,打造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高科技农业示范高地。

  (二)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发挥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坚持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品牌化经营,打造一批标准高、质量优、品牌亮、规模大、影响力强的农林牧渔种养示范基地,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和集约化种苗生产基地。重点支持种业企业建设小麦、玉米、棉花、油料等作物品种的科研育种平台、良种繁育基地等。

  (三)示范企业建设工程。发挥龙头企业资本集成优势,引导其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建设高标准、紧密型原料生产基地,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关系,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双赢发展。重点扶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贮藏、运输业,打造知名品牌,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化经营格局。

  (四)示范市场建设工程。建设和改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其流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批发市场冷链系统、质量追溯、环保节能、信息系统等设施。支持开展信息服务、电子交易、储藏物流、质量安全检测、环境卫生处理等业务。

  (五)示范农技服务组织建设工程。加强和完善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扶持企业、合作社和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跨区域、综合性服务组织,开展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良种统供和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统配统施以及机械化作业服务,全面提升农业科技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五、强化保障措施,确保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卓有成效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省政府建立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省委农工办、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商务、水利、科技、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林业、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研究解决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的重大问题与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负责协调处理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考评认定、规划评审、指导督查和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市、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级要切实强化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规划编制工作,做到高点定位、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充分体现未来农业农村的发展方向。注重示范区建设规划与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切实发挥规划引领发展和规范建设的作用。各市、县(市、区)可以适当选择一批县(市、区)或乡(镇)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形成省级、市级、县级示范区梯次建设的格局。

  (三)完善政策,强化扶持。各级要认真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制定有力的政策措施,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要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事业的投入。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和项目,统筹用于示范区建设。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利用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积极吸收民间资本,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不断提升示范区建设水平。在用水、用电、用地、信贷、保险、税收等方面提供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

  (四)多方协同,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任务、措施、责任落实到位。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工作方案,加大推进力度,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指导、管理和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编制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将示范区建设内容纳入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十二五”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加投入,统筹安排和优先落实建设资金;商务部门要加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灌溉设施的配套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示范区建设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农业用地政策;科技部门要积极支持示范区的科技开发;金融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示范区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促进示范区发展的金融产品,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要正确把握政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好农民利益,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现代农业建设的的积极性。

  (五)鼓励创新,动态管理。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优进劣汰。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各市政府要加强对示范区建设进度、建设质量、运行管理以及示范带动功能发挥等方面的跟踪监督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示范区升级、奖惩的主要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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