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柳州高新区建设创新型园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80号)

发布日期:2013-04-17    浏览次数:3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柳州高新区建设创新型园区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25日 

  

 

关于加快柳州高新区建设创新型园区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2〕41号),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柳州国家级高新区的科技创新示范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力争到2015年,达到以下指标要求: 

  1. 至少有一个单一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在国内市场占有率高于5%,或占园区营业总收入的比例高于40%;工业增加值率达到35%以上;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总收入占园区营业总收入的比例高于50%。 

  2. 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所需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主导产业至少有2家国家级研发机构、4家国家级产业促进机构,以及1家科技创业投融资机构。 

  3. 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形成至少1个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企业研发投入占园区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达到4%;园区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占园区一般预算支出比例高于5%;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5件以上;每万名从业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人数2000名以上。 

  4. 园区万元增加值能耗低于0.45吨标准煤。 

  (二)2020年目标。 

  柳州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型园区,使科技创新成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创新能力等方面力争上游,成为国内一流,世界先进的汽车城。实现工业产值20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家,发明专利授权在当前基础上翻两番,进入国家高新区先进行列。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重点发展汽车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光电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聚集和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和培育10家大型骨干高新技术企业,其中至少培育1家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或2家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领军企业;至2015年,将汽车产业集群打造成为优势产业集群。(负责单位:柳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二)打造五个平台建设。 

  1.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汽车学院,助推汽车产业集群持续发展;建设汽车城科技园,为柳州产业升级转型服务;建设中科院广州分院柳州CAE(计算机辅助工程)技术服务平台及结构功能协同仿真平台;建设工业设计创意园;建设汽车研发检测基地,其中重点建设国家汽车零部件检测中心、湖南大学汽车车身国家重点实验室柳州研发中心。 

  2.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四大整车基地,即上汽通用五菱轿车基地、东风柳汽商用车乘用车基地、一汽柳州特种汽车厂基地、五菱新能源汽车基地;建设花岭片汽车先进技术零部件产业基地,重点发展铝合金轮毂技术、汽车影院系统技术、汽车先进模具开发技术、汽车车身技术、汽车发动机技术;建设柳州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包括柳州国家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柳州国家工程机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柳州国家预应力机具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3.物流平台:建设柳东国际物流园区;建设汽车城保税港区。 

  4.科技文化发展平台:建设广西柳州汽车科技文化展示与体验示范园,构建一个集汽车文化展示、汽车科技体验、汽车知识传播于一体的汽车科技文化综合展示体验馆。创业孵化平台:继续实施和完善“柳州信息产业园”、“柳州市留学人员创业园”、“柳州汽车电子专业孵化器”等专业化的孵化平台的建设。2015年前完成新建孵化面积20万平方米,建成30万平方米的企业加速器,构建起“创业苗圃—创业孵化—加速器”接力式的新兴产业培育聚集体系。(负责单位:柳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三)拓展高新区发展空间。柳州高新区按“一区多园”模式进行建设和管理,协同发展。支持柳州高新区在保持原有规划面积和规划区域的基础上,在广西柳州汽车城规划区域内划定规划面积为28平方公里的特定区域作为高新区新的核心发展区域。(负责单位:柳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创新型园区的组织领导。柳州市要进一步加强高新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挑选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懂经济、善管理、有魄力的人才进入高新区领导班子,加强高新区建设创新型园区的执行力。(负责单位:柳州市人民政府) 

  (二)完善高新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国家级高新区机构建制,创新人事制度与分配制度。支持引进及建设科技研发机构尤其是国家级科研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供地,价格按照其所属产业领域企业在高新区的最低用地价格执行。继续加大对高新区用地的扶持力度,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统筹保障高新区科技创新项目用地。(负责单位:柳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科技厅、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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