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生产性服务业有关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29    浏览次数:4

甘工信发〔2013〕644号

  各市、州工信委: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各地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动态,加强形势分析,搞好预测预报,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有关考核奖励办法,现将做好近期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限上生产性服务企业统计数据库

  各市、州工信委会同统计等部门,抓紧对当地生产性服务业进行调查摸底,凡新增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从业人元50人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统计数据库。入库企业的经济指标将是当地生产性服务业经济指标的重要来源。

  二、按期上报生产性服务业主要经济指标

  从今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末由各市、州工信委上报《甘肃省生产性服务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详见附件),数据要求真实有效、准确可靠。为做好这项工作,各市、州工信委应由专门科室和专人负责。

  联系人:上官毅   朱宇泽

  电话:0931-8960114    8960040

 

  附件:甘肃省生产性服务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点击下载)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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