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财税优惠政策、投融资扶持、鼓励企业研发、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鼓励我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加快发展。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享受财税优惠政策
我省将落实国家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
在我省新创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经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进口料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保税政策。
搭建知识产权评估交易平台
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投融资扶持力度。大力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和集成电路项目,除积极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科技、技术改造等各类专项资金要给予重点支持。
将符合条件的重大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列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扶持范畴,每年通过引导资金专项扶持若干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采取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促进企业上市融资。搭建知识产权评估交易平台,为中小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提供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的贷款担保服务。
加强南昌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
鼓励企业加强研究开发。积极支持企业建立基础软件、高性能计算和通用计算平台、集成电路工艺研发、关键材料、关键应用软件和芯片设计等领域的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对于入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省有关部门要优先扶持其研发项目。
进一步加强南昌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南昌高新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软件产业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载体,面向企业提供研发资源和技术支撑服务。
鼓励企业招募海外高端人才
我省将不断优化人才培养使用机制。鼓励省内高校加强软件工程和微电子专业及相关师资队伍、教学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学方式,努力培养国际化、复合型、实用性人才。
对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的产业基地(园区)及企业、高校软件学院或微电子学院引进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人才,优先安排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所在地落户。
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招募海外高端人才,积极落实国家和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中的外国籍人士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赣期间的签证和居留许可依法放宽并优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