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示
参与省级财政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名录的通知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征集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公告》和《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省级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川财预[2015]140号)规定,财政厅组织对应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第三方机构名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名录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以实名方式来函提出意见,财政厅将进行审查复核。
联系电话:(028)86713614,(028)86661795
联系地址: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1号楼10楼2号
特此通知。
附件:参与省级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公示名录
四川省财政厅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