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在全省工业企业开展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0    浏览次数:4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工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4〕1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质量管理基础,培养和建立高层次质量管理人才队伍,促进全省总体质量水平提高,决定在全省工业企业中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重大意义

  设立首席质量官是现代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是明确企业质量责任、有效保障质量安全、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确企业内部关键岗位质量责任,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质量安全;有利于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有利于企业质量工作者履行职责,发挥专长,为企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各工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建立这项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二、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

  引导和鼓励全省工业企业逐步建立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力争通过 2至3年的努力推动此项制度在我省工业企业全面铺开,并取得明显成效。

  2014年率先在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湖南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三、首席质量官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首席质量官岗位定义。“首席质量官”是企业对质量安全和质量工作全面负责的高层管理人员,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依企业公司治理相关管理程序选拔任命,并授权其开展工作。企业的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质量安全等相关业务工作部门,一般隶属于首席质量官直接领导。

  (二)首席质量官任职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敢于负责;熟悉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政策;取得质量工程师资格或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质量工作经历;接受年度任职培训。

  (三)首席质量官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制定企业质量发展战略,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和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并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组织实施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实施质量成本管理,加强质量统计分析;开展质量教育培训;建设企业质量文化;推进企业品牌建设工作。

  (四)首席质量官工作权责。向企业决策层提出加强质量工作的措施建议;组织监督检查本企业各岗位质量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部署对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的检查把关;主持本企业内质量考核,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首席质量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一)各工业企业要充分认识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重大意义,将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作为质量强企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提出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时间表,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首席质量官专业知识培训,在人才保障、资金安排上尽快建立保障首席质量官履行职责的长效机制,保证首席质量官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各职能部门要结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需要,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试点工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积极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宣讲首席质量官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指导帮助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并逐步分类分级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人才库,加强日常联系,掌握最新动态,切实为首席质量官服好务。

  五、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抓紧培养和吸纳质量高级专家及师资,建立湖南省质量高级专家人才库,为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推进提供扎实有效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各职能部门将确定的首批试点企业及人员名单于6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 hunanzhijian@163.com。

  联 系 人:郑长征 13508470087

  胡 星 14789794324

  邮 箱:hunanzhijian@163.com

  湖南省质监局 湖南省经信委 湖南省国资委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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