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信委:关于做好无线城市试点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4    浏览次数:2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各电信运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省委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智慧山东的战略,为认真贯彻落实十次党代会精神,适应信息化和城市化发展需要,根据《关于推进“无线城市”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9〕116号),经研究决定做好全省“无线城市”试点工作总结,以积极推动下阶段“智慧城市”试点工作。

  请各市经信委、省各电信运营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无线城市试点工作总结,将鲁政办发〔2009〕116号文件下发以来试点工作开展主要情况、取得成效、先进典型、体会建议及下一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工作打算等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报送材料将作为下阶段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开展和评估的重要依据),于7月13日前报送我委信息化处。同时,为做好智慧城市有关政策编制和调研工作,请你单位推荐一名熟悉信息化工作、具备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政策水平的同志参与文件编制工作。被推荐的同志能够坚持参加文件起草会议,自觉完成分配的调研工作。望你单位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推荐名单(包括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于7月9日前报我委信息化推进处(联系人:韩旭东、于登杰;电话:053186126235 Email:hanxudng@163.com)。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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