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农发〔2013〕153号
各市(州)农委、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务农农民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充分激发农业生产要素潜能,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3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农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贵州省2013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地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连同《阳光工程任务分解表》,于9月6日前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仁怀市、威宁县相关材料直接报省。
联 系 人:省农委科教处 王瑶、龙毅
联系电话:0851-5288491
电子邮箱:gzsnwkjc@126.com
附件:1、贵州省2013年阳光工程任务分配表
2、阳光工程相关表格
(附件2不印发,请从贵州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栏下载)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2013年8月23日
贵州省2013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20130812.doc
附件2:阳光工程任务分解、满意度测评、验收报告单、培训台账等.doc
附件2-8:贵州省阳光工程项目月度进展情况表(职业技能、专项技术(含女性))地.xls
附件1-任务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