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命名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1-08-15    浏览次数:1

  安丘市等17个县(市、区)已通过了国家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按环保部有关要求,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8月27日。

  二、公示期间,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接受反映对拟命名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来信、来电。

  三、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

  电话:(010)66556306(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子邮箱:stszhc@126.com

  省环保厅

  电话:(0531)86106187,86076394(传真)

  通讯地址:济南市制锦市街12号

  邮编:250012

  电子邮箱:stc@sdein.gov.cn

  附:拟命名地区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

                                         拟命名地区名单

序号

县(市、区)

申报类别

1

安丘市

二类

2

乐陵市

二类

3

禹城市

二类

4

沂南县

二类

5

博兴县

一类

6

济阳县

一类

7

临沭县

二类

8

临沂市河东区

二类

9

临沂市兰山区

二类

10

蒙阴县

二类

11

郯城县

二类

12

枣庄市山亭区

二类

13

微山县

一类

14

夏津县

二类

15

邹平县

一类

16

沂水县

二类

17

山东新汶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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