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30    浏览次数:2

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农业局,县(市)区农业局:
农业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精神,决定取消外省登记产品备案核准行政审批项目,并下发了农办办[2015]43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及要求,不得再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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