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一季度全省家庭农场培育发展进度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4-19    浏览次数:3

皖农合函〔2016〕334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一季度

全省家庭农场培育发展进度的通报

各市农委,广德、宿松县农委:

近年来,各地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皖政办﹝2013﹞35号)要求,积极行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促进了全省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指导服务,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微观基础,省政府已将各市家庭农场培育发展情况列入2016年“调转促”目标考核。据省工商局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全省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37726个,比2015年底增加5713个,完成全年计划目标的40.64%。其中,阜阳市已完成全年发展计划,淮南、蚌埠市完成60%以上,滁州、亳州、马鞍山市完成40%以上。淮北、宣城、合肥、铜陵、安庆市不足25%,未达时序进度(见附件)。

请你们按照省政府“调转促”年度目标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引导种养专业大户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鼓励农民合作社内有条件的成员发展农户家庭农场,支持返乡农民工、大中专学生和退役军人创办家庭农场,开展时序进度督查,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附件:2016年一季度全省家庭农场培育发展进度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4月14日

皖农合函〔2016〕33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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