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1    浏览次数:2

鲁农市信字〔2012〕10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由农业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供销社联合社、省林业局和青岛市政府共同承办的第一届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一届山东农交会”)定于11月2日至4日在山东国际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青岛市城阳区)举办。为做好相关筹展工作,6月21日上午,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了全省农林会筹备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第一届山东农交会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届山东农交会以“绿色、科技、品牌”为主题,旨在通过展示展销省内外、境内外“名、特、优、新、奇”农产品,为农产品生产商、采购商搭建经贸洽谈和合作交流平台,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出口,促进农业领域的国内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实现“四个加快”,即:加快深化农业领域的改革开放;加快推进区域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增收。今年恰逢党的“十八大”召开,办好第一届山东农交会意义重大,要充分利用好农交会这一平台,从多个层面展示、宣传“十七大”以来农业、农村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尽快组建参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参展任务和工作责任,在组织筹备、参展布展、会展宣传、产品推介活动等方面给予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加快工作进度,切实做好各项参展筹备工作。

  二、积极组织企业参展

  本届展会共设标准展位1200个,着重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推介、国际贸易三大特色。参展企业必须是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以及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展产品必须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当地名、特、优等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各地要大力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使他们借助农交会这个平台展示、推介自己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及其加工品。通过参展,提高企业知名度,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精心组织好各项活动

  举办第一届山东农交会是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重要举措之一,要切实办好、办出成效。各市和各承办单位要切实落实好农交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加强对参展企业的指导,突出特色,精心设计,科学布展。提倡各市进行特装布展,搞好展位装饰和产品包装,力争取得较好的展览效果。农交会期间将举办一系列专题活动,各市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同时,各市可根据需要举办相关产品推介会、新闻发布会等宣传活动,具体活动安排要提前与组委会联系。青岛市作为农交会的主要承办方和东道主,要在重点做好招商工作的同时,谋划好、组织好有关贸易活动;要积极为各市参展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工作,努力为参展参会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请各市、各承办单位确定分管负责人、联系人各1名,并将回执单(附件2)于7月10日前传至农交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87861136,87860993,87861283;传真:87860969;联系人:张晓峰)。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