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国科办政〔2014〕20 号)要求,为积极做好优秀科普作品的组织推荐工作,请各单位和部门按推荐范围和要求,认真填写《2014年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表》(附件1)一式2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科普作品6份(套),并按2014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附件2)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版,于2014年5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省科技厅经组织筛选后,将优秀作品报科技部。
推荐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联系人及电话:王乔忠,0871—3134563(兼传真)
附件:科技部办公室关于推荐2014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4月25日
附件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
国科办政〔2014〕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科技主管单位,总政治部宣传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4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69号)部署,科技部将组织开展2014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参选科普图书应是2011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1. 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2. 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
3. 形式活泼、内容丰富,为公众所喜闻乐见;
4. 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5. 作品文字应为简体中文。
二、推荐方式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和各部门推荐优秀科普图书作品3-5部,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城市科技局推荐作品3部。
2. 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和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需将推荐作品排序,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同时提交《2014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附件1)和作品5份(套),以及按2014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附件2)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版。推荐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3. 推荐截止日期:2014年5月31日。
三、评选办法
科技部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议专家组,对推荐的科普作品进行评议,形成优秀科普作品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作为2014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向社会推介。
四、联系方式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人才与科普处
联系电话:010-58881772、58881783
传 真:010-58881766
电子信箱:kjhdz@most.cn,2534709231@qq.com
邮 编:100862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政策法规司
附件:1. 2014年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表
2. 2014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点击下载)
科技部办公厅
2014年4月4日
附件2
2014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
1. 基本信息:封面、作者/译者、图书名称、图书类别、出版社、出版时间、ISBN编号等相关出版信息。
2. 书籍信息:作者简介、内容简介、图书插图配图(不超过10幅)、创新点、图书获奖情况、图书序言及第一章内容试读。
以上内容请推荐单位整理成一份电子文档进行提交,图片请附在文末。
云南省科技厅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