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绥芬河、抚远县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5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 〔2015〕62号)精神,2015年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6-24日在全省范围内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科技活动周以“创新创业 科技惠民”为主题,旨在宣传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创业成果服务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公众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围绕“创新创业 科技惠民”主题,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特色和实际情况,开展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一)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果,激发广大公众对科技创新的热情,树立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公众科技意识。
(二)开展专题科普活动,通过专家讲座、科普知识竞赛、科普展览、科普讲解、科普电影、科普图书推介、科普游戏等丰富多彩的专题性科普活动,大力宣传空气质量、食品安全、应急避险、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普及科学知识和技术方法,提高公众科学素质。
(三)组织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近距离接触科技,体验科技魅力,激发创新创造兴趣。
(四)动员科研机构、大学科技人员和科普志愿者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开展科技服务,进一步将科技活动重心下移,服务基层,面向百姓生产和生活科技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惠民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行署)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集成资源,充分发挥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编制好活动方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
(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组织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深度报道,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要重视电视在科普宣传中的重要作用,扩大科技活动周的影响面和覆盖率;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提高科学传播速度和质量,在全社会营造爱科学、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氛围。
(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次科技活动周的有关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策划重点活动项目,并于3月27日前在全国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kjhdz.actc.com.cn)填报《2015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15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请于5月31日前在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提交《2015年科技活动周情况统计表》、《2015年万名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活动人员信息表》。
各单位要对活动举办情况进行总结,由各市(行署)科技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科协,形成2015年科技活动周总结,连同有关声像资料于6月5日前报送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丛万志 汪英华
联系电话:0451--82634915 82628436(传真)
电子邮件:kjtfgckp@163.com
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
联系电话:0451--53642847
电子邮件:hljxcjy@163.com
省科协科普部
联系电话:0451--82637278
电子邮件:hljgyb@163.com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