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费用年结期间暂停办理现金收缴专利费业务的通知
各专利代理机构、专利缴费人: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2015年专利费用年结的工作安排,长春代办处决定于2015年12月31日当天暂停办理现金收缴专利费业务, 2016年1月4日后恢复办理。缴费人如有专利费在12月31日缴费期限届满的情况,请在此之前办理缴费业务。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