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浙江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02-17    浏览次数:2

      浙政发〔201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刻苦钻研探索,创作出大量优秀理论成果,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参考。为表彰先进,激励创作,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省政府同意《汉语节律学》等201项成果为浙江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积极研究探索,努力取得新成绩。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先进,争做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学科带头人;要牢记历史责任,继续发扬严谨治学、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不断创作出更多的优秀理论成果,为推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浙江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汇总表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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