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科〔2013〕12号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机制,建设一批实用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决定在全省开展现代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科技需求,以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根本目的,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集成创新与转化应用为核心,以集成创新、集中示范、物化推广、引领带动为主要任务,建立一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构建成果对接转化的快捷通道,提升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能力,带动各地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加快稻麦、蔬菜等主导产业转型升级。
二、申报条件
1、要求基地交通便利,靠近城乡主干道,优先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稻麦科技集成示范中心要求集中连片300亩以上,蔬菜科技集成示范中心要求集中连片150亩以上,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清晰。须有10年以上土地使用权,为政府划拨或直接流转,租用其他主体使用权的须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
2、稻麦科技集成示范中心要求沟渠配套,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蔬菜科技集成示范中心要求现有蔬菜棚室设施符合《苏式日光温室(钢骨架)通用技术要求》、《钢管塑料大棚(单体)通用技术要求》等省级地方标准。要求在醒目位置竖立标识牌,各类标识齐全、介绍详细。
3、组织管理运行高效,须有稳定的经费保障。依托单位须有3名以上副高以上职称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正高职称,至少有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定点负责。
4、近年来工作基础较好,科技集成创新水平较高,示范带动效果显著。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建设,要以此为契机,带动建设一批特色明显的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形成以地方投入为主、省级扶持引导为辅的“先建后补、绩效考核、滚动竞争”的建设模式,不断推动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提档升级。
2、各地要根据《江苏现代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按照自愿申报、县级初审、市级择优推荐、省里评审认定的程序,精心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每市限推荐申报2个。请各省辖市农委于9月25日前将《江苏现代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及附件一式3份报省农委科教处。联系人:葛自强、025-86263803,电子信箱:jsnlkj@126.com。
附件:1.江苏现代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
2.江苏现代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申报书(格式).doc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