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现代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2    浏览次数:2

苏农科〔2013〕12号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机制,建设一批实用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决定在全省开展现代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科技需求,以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根本目的,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集成创新与转化应用为核心,以集成创新、集中示范、物化推广、引领带动为主要任务,建立一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构建成果对接转化的快捷通道,提升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能力,带动各地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加快稻麦、蔬菜等主导产业转型升级。

  二、申报条件

  1、要求基地交通便利,靠近城乡主干道,优先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稻麦科技集成示范中心要求集中连片300亩以上,蔬菜科技集成示范中心要求集中连片150亩以上,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清晰。须有10年以上土地使用权,为政府划拨或直接流转,租用其他主体使用权的须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

  2、稻麦科技集成示范中心要求沟渠配套,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蔬菜科技集成示范中心要求现有蔬菜棚室设施符合《苏式日光温室(钢骨架)通用技术要求》、《钢管塑料大棚(单体)通用技术要求》等省级地方标准。要求在醒目位置竖立标识牌,各类标识齐全、介绍详细。

  3、组织管理运行高效,须有稳定的经费保障。依托单位须有3名以上副高以上职称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正高职称,至少有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定点负责。

  4、近年来工作基础较好,科技集成创新水平较高,示范带动效果显著。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建设,要以此为契机,带动建设一批特色明显的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形成以地方投入为主、省级扶持引导为辅的“先建后补、绩效考核、滚动竞争”的建设模式,不断推动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提档升级。

  2、各地要根据《江苏现代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按照自愿申报、县级初审、市级择优推荐、省里评审认定的程序,精心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每市限推荐申报2个。请各省辖市农委于9月25日前将《江苏现代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及附件一式3份报省农委科教处。联系人:葛自强、025-86263803,电子信箱:jsnlkj@126.com。

  附件:1.江苏现代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
  2.江苏现代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综合示范中心申报书(格式).doc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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