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5-10-27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我厅制订了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向你单位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11月30日前反馈我厅或标准编制单位。 

  浙江省环保厅科技与合作处  黄冠中,电话:(0571)28172898,传真:(0571)28172898,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310012)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徐志荣,电话:(0571)87969822,15988172040;传真:87999782,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310007),电子邮箱:xzr1983@126.com。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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