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反规避调查草案

发布日期:2013-09-23    浏览次数:2

  2013年9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反规避调查草案。根据该草案,澳大利亚将就反倾销和反补贴案的四种情况进行反规避调查:(1)在澳大利亚组装零部件;(2)在第三国组装零部件;(3)通过一个或多个第三国出口涉案产品;(4)出口商之间的规避行为。

  澳大利亚在草案中指出,启动反规避调查的申请有两种形式:(1)某个人代表国内产业向反倾销委员会首席执行官提交申请;(2)内政部部长向反倾销委员会首席执行官提交申请。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首席执行官在接到反规避调查书面申请20日内考虑是否启动调查,或发布启动反规避调查的公告。一旦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首席执行官拒绝反规避调查申请,反倾销复审组则无权对此进行审查。

  根据该草案,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首席执行官必须:(1)在反规避立案后110日内发布重要事实公告;(2)在反规避立案后155日内向内政部部长提交报告,就是否修改原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提出建议。内政部部长在收到最终裁决报告后30日内,或者如果内政部部长认为该反规避调查是特殊案件则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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