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9    浏览次数:2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工作,根据《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实施意见》和《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暂行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省协作网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及入网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以下简称仪器设备)。

  二、考评内容

  1、共享服务样品数量,对外服务收入、服务机时等;

  2、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论文专著、专利、技术标准);

  3、人才培养;

  4、网络维护(仪器设备、人员、单位等网上信息更新情况)。

  三、需提供的资料

  (1)《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表》一份(网上填报后打印);

  (2)服务收费年度收入账证明(财务部门出具,加盖财务部门及单位公章);

  (3)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省级以上奖励、专利、专有技术等证书复印件。

  四、考评要求

  1、各依托单位登录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www.sdkxyq.com)“网上办事”栏目中的“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绩效考评信息填报系统”填写《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表》。各依托单位网上填报完成后,选定打印时间段(本次绩效考评截至2012年8月3日),将考评表打印,连同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装订(勿用塑料封面)成册(1份),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省直有关单位由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市属单位报各市科技局。

  以后年度的绩效考评工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通过系统直接汇总各依托单位网上填报的日常共享服务信息,采用网上评审和现场考评两种方式进行,请各依托单位务必及时填写、更新网上共享服务信息。绩效考评信息的填写可采用“日记式”填写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可采用“定期式”,但周期不能超过7天(详见附件)。

  2、各市科技局,财政局要切实重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绩效考评工作,认真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考评材料,形成审查意见(正式文件),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3、各依托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材料真实,数据准确,按时上报。有弄虚作假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评工作完成后,对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和优秀机组将予以表彰奖励。

  4、所有书面材料,请各单位于8月3日前报送或寄送(以邮戳为准)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处。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1420室(250101)

  联系人:谢  峰   0531-66777376

  李中会   0531-66777035(兼传真)

  附件:“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绩效考评信息填报系统”使用说明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2年7月2日

  附件:“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绩效考评信息填报系统”使用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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