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办经函〔2016〕58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按月报送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各市农委:
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完成80个村的试点任务,是今年农委系统的重要职责。为掌握各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自5月份起,建立按月报送专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是制定方案,宣传发动;二是清产核资,建立台账;三是界定成员,编制名册;四是折股量化,设置股权;五是建立“三会”,成立组织;六是填写权证,发放到户(人);七是资料整理,规范建档;八是资产运营,收益分配。
二、报送时间
各市农委自5月份起,于每月10日前将试点村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报送省农委经管总站。
三、有关要求
各市农委要高度重视改革试点专项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填报,并经市农委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按月准时报省。
本通知和附件电子版可从省农委网站下载。
联系人:武小苗
电话:0551-62661109
传真:0551-62616122
附件: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皖农办经函〔2016〕58号关于按月报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doc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