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技厅关于拟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公示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5〕46号)相关要求,现将我省拟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24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办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拟推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在报送推荐材料时,同时报送公示文件和公示结果,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杨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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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