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科函〔2016〕389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公布首批全省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
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畜牧兽医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全省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需求,在各市和有关单位推荐、省农委审核的基础上,确定了全省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成员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师资库成员主要应邀担任省及各市、县(市、区)组织的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授课教师,或应新型职业农民约请,为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省农委将适时对师资库成员授课情况进行调查,对不能胜任培训工作或因工作变动的人员予以调整。
3.师资库成员授课报酬,由邀请单位按相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5月4日
皖农科函〔2016〕389号关于公布首批全省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成员名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