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15年11月03日受理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的设立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时间:1992-12-31;
(三)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7;
(四)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五)主任会计师姓名:李丹;
(六)办公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含已设立分所受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分所注册会计师):326名。
二、申请设立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潘振翔;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11名;
(四)办公场所:宁波市江东区和济街180号1幢(11-4)。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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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