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第三批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11-04    浏览次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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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和《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目标,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了专家评审会,对各地推荐的第三批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区进行了评审,并确定了初步名单。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第三批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拟安排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15年11月3日-2015年11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11月9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至省发改委资环处(来信请注明公示情况举报)。
  传 真:0571-87051790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政府1号楼,省发改委资环处
  邮 编:310025
  附 件:拟列为第三批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拟列为第三批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名单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吴兴工业园区
  浦江经济开发区
  定海工业园区
  常山工业园区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云和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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