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2016〕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打通主城区“断头路”
专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效缓解主城区城市交通拥堵,建立内畅外联、互联互通的路网结构体系,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打通主城区“断头路”专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打通主城区“断头路”专项建设工作
“十二五”期间,主城区城市道路建设快速发展,新建城市道路1154公里,通车里程达4054公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但仍存在结构不完善、路网密度低、不同等级道路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尤其是次支路网方面,“断头路”多,道路连通性差,影响了路网整体功能的发挥。经统计,主城区目前仍存在“断头路”170条,总长度达78.9公里。对此,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含两江新区管委会,下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在推进骨干路网建设的同时,要兼顾次支路网建设,重点打通“断头路”,增强路网连通性,提高路网密度,发展区域“微循环”,充分发挥路网整体功能,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市民出行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是打通“断头路”专项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建分管负责人总负责的工作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完善配套措施,保障打通“断头路”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按照“十三五”期末全面消除主城区“断头路”的总体目标,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科学编制年度建设计划,逐年推进项目建设。加大区级财政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优先保障打通“断头路”专项建设资金需求,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绝不能出现“断头路”未打通又出现新“断头路”的情况。
三、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指导
市城乡建委负责统筹协调打通主城区“断头路”专项建设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政府;要将打通“断头路”纳入市级城市道路建设计划予以统筹安排,落实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对纳入《主城区打通“断头路”专项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项目,市级城建资金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补助标准为工程建设费用的20%;其余资金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担。市城乡建委要建立完善资金拨付管理机制,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4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主城区打通“断头路”专项建设规划(2016―2020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