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打通主城区断头路专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5    浏览次数:2

 

 

渝府办〔2016〕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打通主城区“断头路”

专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效缓解主城区城市交通拥堵,建立内畅外联、互联互通的路网结构体系,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打通主城区“断头路”专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打通主城区“断头路”专项建设工作
    “十二五”期间,主城区城市道路建设快速发展,新建城市道路1154公里,通车里程达4054公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但仍存在结构不完善、路网密度低、不同等级道路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尤其是次支路网方面,“断头路”多,道路连通性差,影响了路网整体功能的发挥。经统计,主城区目前仍存在“断头路”170条,总长度达78.9公里。对此,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含两江新区管委会,下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在推进骨干路网建设的同时,要兼顾次支路网建设,重点打通“断头路”,增强路网连通性,提高路网密度,发展区域“微循环”,充分发挥路网整体功能,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市民出行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是打通“断头路”专项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建分管负责人总负责的工作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完善配套措施,保障打通“断头路”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按照“十三五”期末全面消除主城区“断头路”的总体目标,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科学编制年度建设计划,逐年推进项目建设。加大区级财政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优先保障打通“断头路”专项建设资金需求,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绝不能出现“断头路”未打通又出现新“断头路”的情况。
    三、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指导
    市城乡建委负责统筹协调打通主城区“断头路”专项建设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政府;要将打通“断头路”纳入市级城市道路建设计划予以统筹安排,落实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对纳入《主城区打通“断头路”专项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项目,市级城建资金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补助标准为工程建设费用的20%;其余资金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担。市城乡建委要建立完善资金拨付管理机制,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主城区打通“断头路”专项建设规划(2016―2020年)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4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主城区打通“断头路”专项建设规划(2016―2020年).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