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信推进〔2012〕460号
关于开展我区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调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工业局):
根据工信部关于“两化”融合工作的安排,为促进我区“两化”融合推进工作规范化,进一步从整体上推进我区“两化”融合工作。依据工信部《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试行)》要求,决定自2012年9月中旬起,在全疆部分企业开展自治区“两化”融合评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企业范围
全区各地“两化“融合示范企业、2012年拟申报自治区“两化”融合示范的企业;
二、评估的主要形式
采取网上直接填报和书面报送相结合。请各相关企业登录www.xj2pg.com网址,于2012年9月25日前,按要求认真填报《自治区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调查问卷》,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文字调查表一式3份报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此次企业“两化“融合评估的结果,将作为我委支持企业信息化项目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两化”融合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网上内容的审核及材料上报工作。并于9月29日前将本地参评企业的书面材料一式2份报自治区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联系人:曹 雷 电话:0991-4595783
武锦蓉 电话:0991-4670313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