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5-11-10    浏览次数:3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

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现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近年来,我委大力简政放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到了14项,其中以授权、委托和机构延伸等方式下放审批权限12项。当前,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如何规范办理,对于取消、下放或是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的事项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成为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新的重要任务。为此,我委制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目的。当前,我委行政审批工作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行政审批文书案卷不规范;二是以文件批复代替行政许可决定书现象较普遍;三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而实际由下级经信部门初审或审核上报,导致实施行政审批环节过多;四是委办事大厅作用发挥不大,由委行政审批实施处室直接受理申请的现象较为普遍;五是对于审批事项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不够重视,缺少有效的好办法。《意见》对我委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审批文书、行政审批案卷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的重点、措施和方式等作出了规定,旨在改进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

(三)依据。2015年6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3号),就进一步改进、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要求“省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专题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每年7月份,省政府部门要及时将上半年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情况书面送省审改办;每年1月底以前将上年度工作落实情况书面送省审改办,报省政府同意后予以通报。对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通知情况,省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75号),就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和标准,创新监管制度,落实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据此,我们研究起草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5个部分: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主要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审批文书、行政审批案卷;二是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主要是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完善跨部门及跨处室间协同审批、简化审批材料和环节、实施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度;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主要是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开展特色服务;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要是明确监管重点、完善监管措施、健全监管方式;五是强化组织实施,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总结梳理。

三、实施日期

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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