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1    浏览次数:3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

  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

  6月18日以来,全省出现持续性强降雨,并伴有雷雨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性天气,已造成多市不同程度受灾。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农业生产救灾工作,7月3日省农委紧急启动全省农业防汛救灾三级应急响应并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农牧渔业灾后生产恢复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细化生产救灾方案,落实生产救灾措施,切实抓好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皖农办农〔2016〕54号--全省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指导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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