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数字随州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应用推广与维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7    浏览次数: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数字随州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是我市促进城市地理信息的共享和应用,加快城市化、信息化进程的重要项目。该项目于2009年经国家测绘局批准立项,由国家测绘局、湖北省测绘局和我市共同投资建设,目前已经形成统一、权威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该平台作为我市各行业、各领域地理信息应用分析、集成交换和互联互通的基础,对于提高政府及各部门的决策能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为更好地做好数字随州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应用推广与维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随州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应用推广工作。要将该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积极主动推动本单位基于地理信息的专业信息系统与该平台的对接,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更新和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部门应用信息系统要逐步与该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部门应用信息系统,应结合该平台进行开发应用,确保各类地理信息的集成共享和互联互通,维护该平台的权威性、统一性。 

  二、市发改委要会同市测绘局编制我市基础地理信息的更新和维护规划,并分年度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财政局将其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市测绘局要加强对数字随州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更新维护工作,统一组织进行基础地理信息的采集、更新与分发服务,确保地理信息服务的权威性、标准性和现势性,为避免重复建设,其他单位不得重复采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我市基础地理信息的更新周期为3年。要积极做好该平台的应用推广工作,在公共财政的支持下,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增强平台服务能力,深化应用层次,扩大应用领域,不断扩充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好地服务于我市宏观决策、公共服务和应急处置工作。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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