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茶叶、水果、蚕桑、中药材洪涝灾害补救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3    浏览次数:2

  皖农办特函〔2016〕86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省茶叶、水果、蚕桑、中药材

  洪涝灾害补救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

  入汛以来,我省受持续强降雨影响,导致多地茶叶、水果、蚕桑、中药材受到严重洪涝灾害。当前必须做好生产自救,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切实降低灾害损失。近期省农委组织茶叶、果树和蚕桑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研究制定了茶叶、水果、蚕桑、中药材洪涝灾害补救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广大农技人员,进一步细化并落实洪涝灾害补救措施,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切实抓好灾后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

  皖农办特函〔2016〕8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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