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1    浏览次数:3

  皖经信中小发展〔2016〕155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经研究,现就开展2016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附件2)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名额

  各市、直管县申报名额按照各市、直管县规上中小工业企业数与全省总数的占比测算(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自今年起实行常年申报,定期认定制度,实现完全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经信委网站云服务平台(www.aheic.gov.cn),找到企业服务栏,先进行企业注册,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

  (二)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

  (三)初审合格者,由市、直管县经信委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省经信委。

  (四)省经信委对各市、直管县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省经信委发文认定其为“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颁发标牌。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市、直管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调研,严格把关,切实把本地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中小企业推荐上来。

  2. 请各市、直管县收到通知后抓紧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推荐时间至7月2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正式文件请于7月26日前报送省经信委。

  联系人:张咏,电话:0551-62871938;孙磊(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096618103。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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