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们政府关于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自治区人们政府令第52号)的规定,自治区安监局制订下发《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认证》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流程。
本次制定的工作流程一是明确办理范围。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仅限于乙级资质认定;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备案)、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建设项目(审核)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审查)。二是优化办结时间。所办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及送达时间由法定30个工作日优化为20个工作日办结,无特殊情况的,应在承诺期限内办提速办结。三是更加便民利民。将“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认证”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工” 审批项目交由安监局窗口办理,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为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