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经贵州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会议评审,贵州省毕节市水泥厂等13户企业申报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符合《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拟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按照《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以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省经信委联系。
附:拟认定贵州科特林水泥有限公司等13户企业申报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名单
联 系 人:陈卫红 联系电话: 0851-6822040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纪检监督电话:0851-6823163
公示名单.xls
贵州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