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交质监发[2004]639号)、《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的通知》(厅质监字[2007]246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交函[2008]573号)等文件规定,我厅对四川省蜀典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单位提交的行政许可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将审查意见进行了公示,现将许可决定予以通告。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四川省蜀典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单位监理资质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