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印发的《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和《江西省实施科学技术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省直部门、设区市科技局等推荐的且符合登记条件的2013年度江西省第一批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按照推荐在先的原则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自公布之日起三十天内为各项科技成果的异议期,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布的科技成果或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持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江西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异议期后,无异议或异议已解决的科技成果,其完成单位、完成人可到省科技厅办公楼四楼401室办理《江西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的领取手续。
联系人:曹银芬,联系电话:0791—86263488;
叶 蓉,联系电话:0791—82058280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江西省科技厅;邮政编码:330046。
附件:2013年度江西省第二批科技成果登记项目目录
江西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