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椰子织蛾调查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3〕290号)

发布日期:2013-10-08    浏览次数:1

  各市(州)农委,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椰子织蛾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3〕68号)要求,为摸清该虫在我省的发生分布情况,防止扩散蔓延,我委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椰子织蛾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调查重点

  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椰子织蛾调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按照《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水果、花卉、中药材等植物检疫工作分工问题的函》(国办函〔1997〕17号)规定,依照植物检疫分工开展调查。调查要全面,重点调查观赏花卉、棕榈科热带作物市场和种植区。

  二、强化检疫监管,严防虫情扩散

  各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切实加强棕榈科植物苗木和果实的检疫监管,对从海南省发生区调入的棕榈科植物要强化复检,严防该虫随寄主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扩散危害。在农业部未确定椰子织蛾的检疫地位前,各地要将该虫作为危险性有害生物,强化监管,防止其传入,发现虫情要及时向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植物检疫部门报告,并对其发生区进行封锁控制和扑灭处理,防止其进一步扩散。

  三、调查时间及工作要求

  本次调查时间为9月25日至10月15日。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调查区域、作物种类、调查面积、发生危害情况书面报我委省植保植检站。

  联系人:省植保植检站,江兆春;联系电话:0851-5284500;电子邮箱:zbjzc@163.com。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椰子织蛾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3〕68号)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