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检验检测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28    浏览次数:3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组,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认监委检验检测统计报表制度,切实做好2014年度全省检验检测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省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2014年首次获证及混凝土搅拌站专项实验室除外)的检验检测机构。

  二、时间安排

  (一)宣贯培训(2014年7月25日-7月30日)。由省局认监处组织各评审组进行培训,部署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在省质监局门户网站(www.hn315.gov.cn)公开检验检测统计工作相关资料。

  (二)部署安排(8月1日-8月5日)。各评审组组织本评审组及行业内检验检测机构培训,部署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三)集中填报(8月6日-9月5日前)。各检验检测机构在8月25日前完成填报,各评审组督促本评审组及行业内检验检测机构完成填报统计报表及数据审核工作。

  (四)汇总分析(9月5-月20日)。省质监局对全省检验检测统计情况汇总分析。

  三、工作职责

  (一)省局认监处职责

  1.负责对各评审组统计工作人员进行检验检测统计报表填报和联网直报系统使用方法的培训;

  2.将各评审组辖区或行业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分发到各评审组;

  3.对各评审组统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抽取部分数据进行核实。

  (二)评审组职责

  1.负责组织辖区或行业内检验检测统计报表填写的培训工作;

  2.督促辖区或行业内检验检测机构按时、按要求填报检验检测统计报表;

  3.对辖区或行业内检验检测机构通过直报系统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把关。

  (三)检验检测机构职责

  1.根据省局及各评审组的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如实、按期填报本单位统计数据;

  2.上报数据分为基本情况(表一)、财务状况(表二、表三、表四)、业务状况(表五)等三个部分。其中,表一、表五所有技术机构都要填报,独立法人根据自身执行的汇集制度再填报表二、表三、表四其中一种(只填一种)。财务数据为2013年财务数据,数据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

  3.各检验检测机构登陆系统:http://qts.cnca.cn/qts/在网上直报,不用填报纸质报表。

  四、其他要求

  (一)检验检测统计工作是认证认可重点工作之一。根据质检总局和认监委规定,自2015年起,检验检测统计报表实行统计报表制度(可在国家认监委“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下载)。各评审组于每年4月底组织辖区或行业内检验检测机构上报上一年度的检验检测统计数据。

  (二)各评审组应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名单(附件)于7月25日前报省局认监处(邮箱:88452@qq.com)。

  (三)《检验检测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指南》可在国家认监委“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下载。

  联 系 人:徐彦鑫  刘蕙萍

  联系电话:0731-89967082 89967081

  QQ工作群:104998648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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