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路运输诚信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浙交〔2008〕263号)要求,浙江省水路运输诚信企业通过各级港航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有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审核小组的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根据水路运输诚信企业评选条件,认为以下25家企业符合浙江省水路运输诚信企业规定要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航油集团海鑫航运有限公司
宁波大力海运有限公司
象山兴宁航运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恒兴船务有限公司
宁波思杰海运有限公司
嵊泗洋山江海联运有限公司
嵊泗县东方海运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吉泰船务公司
浙江耀华海运公司
浙江新明达海运有限公司
舟山远大海运有限公司
舟山市三江海运有限公司
台州市港泰海运有限公司
玉环滚装轮渡有限公司
浙江安拓海运有限公司
台州市广顺船务有限公司
台州华航船务有限公司
浙江恒远海运有限公司
温州华顺船务有限公司
温州海鑫隆海运有限公司
乐清市华远海运有限公司
浙江航民海运有限公司
浙江华得利海运有限公司
浙江汇鑫海运有限公司
德清县下渚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11年11月22日-2011年12月6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在12月6日前向浙江省港航局反映,反映情况方式:电话、传真、信函均可,(信函以寄出邮戳日子为准)。电话:0571-88909322;传真:0571-88909351;信函寄:杭州市湖墅北路86号浙江省港航管理局收,邮编:310011。反映情况应用真实姓名、单位,以便核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