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7    浏览次数:2

  各市(区)发改委(局),工业园区经发局、高新区经发局,各市(区)财政局:

  为切实组织实施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按时完成试点目标任务,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电力需求侧管理(DSM)城市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下发“苏州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项目管理及资金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苏州市将组织开展2013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项目及奖励按照“关于下发‘苏州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项目管理及资金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苏经信电能〔2013〕2号)要求执行。

  2、申报企业的改造或优化项目必须是2012年7月底以后完成投运,累计降低电力负荷成果应大于100KW以上且已纳入苏州市电能管理服务公共平台。

  3、项目申报单位向属地电力需求侧管理主管部门递交“苏州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项目表(用户侧、服务侧)”(附件1、2);项目改造或优化合同、发票复印件(或项目验收报告)以及逐项降低或转移负荷、电量(年度)时间节点(公共平台上能显现的电能曲线变化时段前、后各一周)和计算公式(均一式五份)。

  4、申报材料由各地电力需求侧管理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苏州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经信委),将申报项目分别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或专家组开展审核。

  5、为便于评审,各地须同时整理上报苏州市电力需求侧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6、本次申报截至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

  各地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做好项目初审把关工作,确保上报项目材料完整、准确,

  联系人:黄悦  电话:68615607  邮箱:dlnyc@163.com

  附件:1、苏州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项目申报表(用户侧)

  2、苏州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项目申报表(服务侧)

  3、苏州市电力需求侧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项目的通知.doc
  苏州市电力需求侧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苏州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项目申报表(用户侧、服务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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