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经信技质〔2013〕36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有关企业:
根据《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黔经信技质〔2013〕2号)要求和工作程序,在征求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经审定,于2013年7月30日-8月14日进行公示,撤销部分不符合贵州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条件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并对部分申请更名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更名(名单见附件)。
附件:1.更名的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doc
2.撤销贵州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doc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贵州省科技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国税局
贵州省地税局 贵 阳 海 关
2013年9月29日
黔经信技质〔2013〕36 号关于部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更名及撤销.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