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引导和促进对服务业的投入,壮大产业规模,优化经济结构,提高服务业现代化水平,根据苏园管[2005]36号《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07]11号《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请各相关企业及时申报今年服务业(外包)发展引导资金。
一、申报条件
(一) 引导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在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引导资金的单位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财务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三)申报引导资金的单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良好的信用记录,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
(四)企业上年度服务外包收入需达100万美元,且填报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
二、申报类别:
(一)国际认证
补助项目仅限新获得的ISO27001、ISO20000、CMMI for Services、CMMI for R & D、COPC、PCMM等与服务外包相关认证,不包括复审;已获得上级或其他部门补贴的不重复受理。
(二)国际展会、专业论坛
国际展会仅限园区组织参加的境外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专业展会所产生的展位费,且上级或其他部门未予补贴的部分;
专业论坛主要指园区主办的SSON峰会等国际性专业论坛。
(三)品牌建设
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知名国际组织评选的软件出口、信息服务、服务外包、出口品牌(服务行业)、重点物流企业、国家实验室等荣誉;同一荣誉不重复奖励。
(四)高级人才奖励
申报对象为年收入超过12万元(含12万元)的技术和管理骨干,已获得上级或其他部门补贴的人员不重复奖励。
(五)公共服务平台
平台项目仅限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示范区、集聚区内,以免费或低于成本的价格向区内企业、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商业项目不在此列。
三、材料要求:
(一)国际认证:
1、引导资金申请表;
2、书面申请报告(写明企业服务外包业务情况、国际认证情况及效果);
3、证书复印件;相关咨询、认证合同、发票、进帐单等付款凭证复印件(仅限咨询和认证费用),无咨询机构的只需提供认证机构的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材料;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ISO27001须另外提供:信息安全系统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单位信息安全系统相关组织结构的书面资料,单位内部分工复杂性描述的文字说明。
(二)国际展会、专业论坛
1、引导资金申请表;
2、书面申请报告(包括企业业务简况、参加的展会、论坛的简要介绍及效果);
3、参展证明或批文、护照复印件等;
4、展位费发票、付款凭证;
5、展位照片、图片等;
6、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品牌建设
1、引导资金申请表;
2、书面申请报告(包括企业业务发展情况等);
3、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高级人才奖励
1、引导资金申请表;
2、书面申请报告(包括企业业务发展情况、员工情况等);
3、申报的员工在园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材料及汇总表格。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公共服务平台
1、引导资金申请表;
2、书面申请报告(写明平台运营情况,及今、明两年的目标);
3、成本支出说明。
请各企业按照申报类别和材料要求,及时申报园区服务业(外包)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单位须认真填报《苏州工业园区服务业(外包)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所要求的附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于10月20日前上报至苏州工业园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苏州工业园区服务业局服务贸易处 66681606、66681605
附件下载: http://www.sipac.gov.cn/ggxx/201310/t20131014_237025.htm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业发展局
二○一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