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04    浏览次数:5

  皖农办经函〔2016〕96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

  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市农委,省农垦集团:

  为总结各地农业社会化服务“111”示范创建活动的建设模式,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协助提供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典型案例的函》(农(经综)函〔2016〕147号)要求,现就我省典型案例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市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典型案例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督促并具体指导有关县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111”示范创建的建设模式,推荐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示范主体的典型案例,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案例报送工作。

  二、把握重点。各地要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从推进五大示范行动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入手,总结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111”创建活动的成功做法,重点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有效模式。案例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背景及历程、主要做法和特点、主要作用和成效、启示经验等。

  三、及时上报。各市要对所报送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报送材料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实践性和指导性。每个市原则上提供1个县(乡镇)和1个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在示范创建过程中创新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典型案例,字数不超过3000字,并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典型案例材料经市农委分管领导审签后报省农委,同时电子稿发至ahjgzz@163.com。我委将案例汇编成册,并择优推荐上报农业部。

  联系人:江涛      电话:0551-62674918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

  皖农办经函〔2016〕96号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典型案例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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