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苏州高新区现代农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21    浏览次数:1

  各镇(街道)农林服务中心、动物防疫站、财政所: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村级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苏高新管〔2012〕381号)精神,现将2013年苏州高新区现代农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围绕《苏州高新区现代农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2013年我区现代农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1、扶持对象:从事农林牧副渔生产,对农户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成长型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镇、村各级集体组织等。

  2、支持环节:重点是农业产业园、合作农场、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及产销平台建设等。

  3、建设时间:主要为2012-2013年度已建和在建基本完成的项目,已获财政扶持补贴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各地农业、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有关项目的申报、筛选(将附件汇总表发区农发局),并报属地政府领导同意签字盖章后行文报区农发局、财政局。申报项目材料包括申报文件2份、标准文本及附件一式3份。

  2、项目使用《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报项目现状、项目规划图等相关证明和补充材料,并作为项目评审立项、实施、检查以及验收的重要依据。

  3、按照申报项目内容不同,分别由农发局对口业务处室、站所牵头负责项目的申报工作。所有复印件均需与原件核对,核实人签名并盖章。

  4、各地对2014年度现代农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进行预申报。

  请各地将项目申报汇总表(包括2014年预申报)于10月28日前报区农发局。

  联系人:叶枫、曹彦,电话:68751159、68751325

  特此通知

  苏州高新区农村发展局

  苏州高新区财政局

  二0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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