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8    浏览次数:1

  渝府办发〔2016〕6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2016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6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文本由市环保局负责印送),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是“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推进环境保护“五大行动”,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对区县(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中环境保护“五大行动”达标率和主要污染物削减达标率考核重要内容。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3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

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4日印发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