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垦总局:
4月29日,省安全监管局在对非煤矿山企业暗查抽查过程中,发现你局管辖区内的黑龙江红兴隆农垦跃进山建龙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排洪沟未按尾矿库设施(改造)初步设计修改说明书施工;尾矿库原排水系统距子坝过近,未按修改说明书要求废止;尾矿库无安全超高、干滩长度不足,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对该重大隐患,省政府安委办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局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在汛期来临前按《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等标准要求彻底消除隐患并加强日常巡检工作,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不得使用尾矿库。请将整改情况于6月2日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广财; 联系电话:51858526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