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2014年12月,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向工信部上报我省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经工信部核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5年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9号),下达我省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任务涉及水泥行业一户企业,目标淘汰落后产能30万吨。为便于社会监督,现予以公告。
附:2015年辽宁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表
辽宁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
2015年4月29日
2015年淘汰落后国家项目公告文件附表1.xls